为适应开云手机客户端校院二级管理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开云手机客户端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教学工作内容
1.理论教师工作内容
(1)为课程教学而编制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
(2)备课、授课、辅导、作业批改、出卷、阅卷、试卷分析、成绩录入和监考。
(3)在教研室组织下,进行课程题库的开发和更新。
2.实训教师工作内容
(1)为实践教学(实训)而编制的课程标准,实训计划、实训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2)完成实训、课程实习、课程设计、大作业、综合实训、技能培训等实践环节的教学与考核、监考、学生成绩录入等工作。
(3)实训仪器(设备)管理;实训教学设备准备;实训设备维护;实训室管理台帐、学生实训报告、实训记录等资料的记录、整理和保管;实训室管理制度的建设、环境卫生和教学场所的安全。
3.教师其它教学工作内容
(1)认识、跟岗、顶岗、毕业实习管理和指导、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等;
(2)参与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参加各类教学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等内容。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班级人数与工作量关系
一个自然班级人数按45人计算。系数K=1,实际班级人数超过45人时,系数K按参照下表取值:
学生数 |
单班 |
二合班 |
三合班 |
|||||
<20 |
<30 |
≤45 |
>45 |
>55≤90 |
>90 |
≤135 |
>135 |
|
K |
0.8 |
0.9 |
1 |
1.1 |
1.5 |
1.6 |
2.0 |
2.1 |
注:合班人数少于55人时按单班计算。
(二)工作量计算
1.课表工作量计算(课表工作量是指根据课程表安排的时间进行授课的工作量)
(1)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
① 单门单班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
N=K×M
式中:N-计算教学工作量时数;
M-实际教学时数;
K-该班学生人数对应的系数。
② 单门多班重复教学工作量计算
N=K1×M+K2×M+K3×M+…
③ 多门不同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
N=1×K1×M1+1.1×K2×M2+…..(第一门课程系数为1,第二三门课程为1.1,原则上不得排第四门课,第四门及以上课程系数按1计算。M1为学时最多的班级,M2、M3依次递减)。
(2)实践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含毕业实践环节)
①课程大作业、课程设计、理实一体(教学周)教学工作量,按每班每周28学时计算(原则上按配2位指导教师计),工作量由2位教师分配,班级人数系数按理论教学工作量计。一个教师带班按28学时计算。
②实习教学工作量,按每位教师3学时/每班每天计算(原则上按配2位指导教师计,课时不分理实)。一个教师带班增加50%,班级人数系数按理论教学工作量计。
(3)兼职实训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计算:
兼职实训中心管理员原则上每周补贴1课时工作量。
(4)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
包括外出调查、实习基地建设横向联系、实习指导与巡视、毕业设计指导、毕业论文指导、毕业答辩工作等。按5课时/生(毕业实习学生)计算(其中实习指导2课时,毕业论文指导、毕业答辩等相关工作3课时),一名教师同时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5名学生。
(5)指导专业技能竞赛工作量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的工作量按《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2.教辅工作量计算
(1)考试、考查
①考试工作包括命题(A、B、C、D卷)、阅卷评分、成绩评定、教学质量分析。出一份试卷、阅卷一个班分别按2课时统计。
②考查工作包括成绩评定、教学质量分析,其课时数按每班1课时统计。体育课、实训课的辅助工作量按考查课计。
(2)补考、监考
①考试监考:监考一场考试计1课时。
②补考辅导:补考辅导按照实际辅导时间计课时,原则上每门课程补考辅导不超过4课时(含补考出卷、阅卷、成绩登录等)。
(3)实训指导老师在实训教学期间辅助管理实训室,每周按0.5课时统计辅助工作量。
三、教师课时定额:
1.专职教师每年应完成课表工作量课时定额432课时,教研室主任课表工作量课时定额288课时;教辅工作量定额20课时(其中专职教师的年度监考工作量定额不低于10课时)。课表工作量超过定额部分按超课时津贴发放。课表工作量、教辅工作量不能互抵。
2.选择教师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在完成相关的行政管理等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学科教学实际需要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并规定授课上限(利用节假日、寒暑假授课不统计在内),具体要求:
(1)行政科员(含教学秘书、辅导员、院团总支书记,综合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每年应完成课表工作量课时定额160课时,每年不超过360课时,超过360课时以上不享受超课时津贴,监考工作量不低于4课时。
(2)中层及以上人员每学年应完成课表工作量课时定额110课时,每年不超过210课时,超过210课时以上不享受超课时津贴。
3.选择管理岗位的行政人员兼课工作量按超课时计算,每年上课不超过100课时,超过100课时以上不享受超课时津贴。
四、其它说明:
1.课表工作量主要包括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的安排,在教室或实验(实训)室实际上课的课时;教师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的课时;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课时;机房(实训室)管理员的补贴课时。
2.在正常教学期间,由开云手机客户端组织安排参加校外培训的教师,培训时间在1周以上,每天工作量按开云手机客户端对该人员要求的额定工作量计课表工作量。
3.按国家规定且经组织人事处核定休产假人员,根据产假时间按比例补足教学工作量。
4.超出课表工作量以外的课时按照任课教师职称(初级、中级、高级)分别乘以相应职称系数(1.0、1.1、1.2)核发超课时奖励,教辅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各院(部)可以在年度考核时酌情考虑。
5.超课时津贴按30元/课时发放。
6.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当年度课表工作量、教辅工作量和监考工作量,如果未完成,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金额,扣除金额=不足课时×30×1.5。
7.在节假日期间统一组织的全校性考试,监考津贴按50元/场计算,不再计算课时和发加班费。
8.其它项目原则上不能折算工作量,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折算的,由各院(部)申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校长批准后才能计算。
9.如果因节假日、开云手机客户端活动等客观因素造成课表工作量低于课时定额的,可以申请补课,补课的课时数不得超过因放假而未上的课时。
10.主持、参与教学建设项目(课程、专业、基地、评比、创建等)不单独计算工作量,各院(部)根据项目类型和级别统计后报教务处审核,按《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11.指导体育竞赛、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的工作量计算,参照有关办法执行。
五、附则
1.本规定由开云手机客户端教务处会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