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党校)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干部教育、管理、考核、选拔、任免工作。负责处室、学院(部)班子建设工作。
2.负责机构设置、人事劳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各类人员招聘、调配、考核、奖惩。
3.负责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等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师资队伍规划、建设、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和工勤岗位考核定级,教职员工工资、津贴、保险、福利,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荐联系工作,民族、宗教、侨务等统战工作。
6.负责外事工作,负责公派出国(境)人员选拔、手续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负责开云手机客户端聘请的外国专家、国外教师管理工作。
电话: 0510-68781165,0510-68781456。